• 新拆遷條例是社會退步 概念綁架利益
  • 資訊類型:政策法規(guī)  /  發(fā)布時間:2010-03-01  /  瀏覽:1879 次  /  

據(jù)《揚子晚報》

  北大法學院副院長沈巋聯(lián)合其他四位教授上書國務院要求修改舊拆遷條例后,兩個月不到的時間里,他共收到了三百多封信件。其中有封地方拆遷辦主任的信件,和沈巋發(fā)生了激烈的“交鋒”。該主任在來信中說:“總的感覺是國務院法制辦的草案太草率,法學家的意見不靠譜。

 

  拆遷辦主任

  法學家拘泥于概念

  信中說,如果有100戶人家,99戶簽署了協(xié)議,1戶沒有簽署,那么該土地無法實現(xiàn)交地。1戶人家足以綁架99戶人家的利益,“如果法學家沒有看到這一點,而是拘泥于法律概念,我只能感到遺憾。”他說。

  他提出了幾個觀點:其一,新條例太注重個體的權利忽視集體的權利。其二,新條例是法治的進步、社會的退步。從法理上看,新條例很“美”:尊重權利、尊重公益、尊重司法等等。然而,如果真的照新條例實施,估計整個拆遷得停止。因為除了很明顯的公共設施建設外,政府很難通過行政程序來界定出“公共利益”。沒有財政收入的增長,一切建設免談。其三,新條例沒有看到我國土地制度的“特色”。“如果沒有‘良性違憲’,我們可能還都住在集體宿舍等著分房子呢。”他說。

  該主任反問,沒有拆遷,有中國近十年快速的城鎮(zhèn)化嗎?有我們居住的現(xiàn)代化小區(qū)嗎?我處理過很多的拆遷難題,目前為止沒有發(fā)現(xiàn)拆遷過后導致生活困難的。而拆遷過程中的各種表演,無非是利益的爭奪而已,與法學家的“權利”“自由”恐怕關系不大。

  北大教授

  我們說的不是一回事

  沈巋在接到來信后,回了信。在信的開頭,沈巋說,“我十分驚訝于你所持的立場和諸多觀點,尤其是出自一位正宗法學科班出身、浸淫法學多年的基層法制工作的領導者身上。”

  在沈巋看來,他們的對話完全是兩種語境和兩個前提下的對話,拆遷辦主任是站在解決問題的立場上看待拆遷條例。沈巋形容說,“這是一種家長式的作風,是單一價值觀的灌輸。前提是建立在政府認為為城市化進程而進行的拆遷是對絕大多數(shù)人有益,而且有利于經(jīng)濟發(fā)展的。但事實是很多人已不愿意拆遷,希望通過民主的意愿來決定自己的生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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